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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章光明教授接受蘋果日報採訪: 政治滲透制度 警察無自主權 2021/5/6   
 
政治滲透制度 警察無自主權(章光明)

■警察的管理文化乃典型科層,講求階級服從,無可避免地將斲傷專業發展。示意圖。資料照片
章光明/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中華警政研究學會副理事長

數日以來,又發生幾起警察爭議,風波不斷。中壢員警盤查女教師,警察受到「不當臨檢、訓練不良」之物議;松山分局黑衣人打砸派出所,各界猜測案件背後潛藏政治關說與警察人事問題;義警餐會的「弄蟑之亂」,在事實尚未釐清之前,黑道與警察的關係又被拿來大做文章。

在社會藉該等事件撻伐警察的同時,立法院正在審議「跟蹤騷擾防制法」,顯示警察問題發生時,大家罵警察;社會問題需要解決時,大家找警察。

缺乏為政策辯護的文化
這部法律在去年11月以「糾纏犯罪防制法」之名提出之際,硬是被相關團體指責行政機關缺乏誠意,警察因此再一次受到政治的指導,在政策上改弦更張,日前卻仍因跟騷行為的範圍問題,未能達成共識,部分委員要求放寬定義,警政署所提該法範圍過大將排擠正常治安勤務的理由,似乎並非相關團體所關注。看來,該法通過後,其他法律與該法重疊之行為,又將增加原已不堪負荷的派出所問題。

這些問題反映了,因工作特性衍生的警察文化是跨國界、跨社會的。研究指出,街頭警察處在社會與公務體系的最基層,來自長官、政治、媒體等之壓力,使他們必須找尋心靈宣洩的出口,因而造就了警察對外界「既懷疑疏離又武裝權威」的集體心理,由此觀察以上事件,便可理解街頭警察行為。另一方面,警察的管理文化乃典型科層,講求階級服從,無可避免地將斲傷專業發展,影響所及,警察組織中,向來欠缺文官當為政策辯護的主體性(agent)思維。

何以致之?在台灣,我們可以從警察與各界的互動現象,找到答案。首先,警察與市民發生取締衝突時,人權觀主導下的社會輿論,象徵行政高權的警察多受指責;其次,在警察與媒體的互動中,警察知道「媒體報導的警察作為比警察實際作為重要」,因此經營良好媒體公共關係,卻常受外界質疑,外界尤其對媒體大亨與警察決策階層的互動貼上負面標籤。

再者,在警察與其他政府部門的互動中,政治人物總以警察有較高的強制力,又因警察缺乏為政策辯護的主體性文化,警察總是做得多,資源少,年改制度犧牲下的警察權益,是為明證。

若就警察與社會團體的互動觀察,看似公益的非營利組織,其成員在執政者掌握資源後,紛紛擔任政務官員,顯見台灣社會團體的政治屬性。是的,人權、媒體、政府、團體都有政治的涉入,政治在警察組織之上,又藉由這些機制的滲透,對警察組織與個人造成深遠影響。

外界的批判,外界的期許,似乎認為警察可以決定自己,這邏輯簡單、痛快。但再細想,警察又似乎有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無奈。套句研究方法的術語,警察,是依變項,他是被決定的。自變項呢?誰能決定警察?我前面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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