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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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王伯頎副教授接受聯合報訪問:中研院博士遭詐光5千萬資產 檢:一定要給詐欺犯教訓 2018/6/11   
 
2018-06-04 23:18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市許姓男子招募4名同夥組成詐騙機房,被依修正後的組織犯罪條例重判9年徒刑,還得強制工作3年,成目前國內最重判例;起訴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宗憲認為,電信詐欺是民怨之首,傷害被害人甚深,因此「一定要給他們教訓!」
吳宗憲說,電信詐欺危害社會程度不亞於毒品、貪汙,過去法令常對成員輕判或處以緩刑,衍生更多社會問題,目前組織犯罪條例2度大幅修正,可套用在詐騙集團後更具嚇阻效果。
他說,台灣在國際捐錢行善不落人後,卻因犯罪集團猖獗,被認為是毒品轉運、電信詐欺重要基地,痛批罪嫌「簡直丟台灣人的臉」,他也說只要掌握足夠證據,就對集團全體聲押,連協助買送便當、送日用品的被告也不放過。
吳表示,過去曾辦過1名博士畢業到中研院工作的男子,曾發明過幾項專利賺得5000多萬資產,但退休遭詐一夕間什麼都沒了,整個人瞬間跌到谷底,就連家人都無法諒解,被害人輕則情緒低落、重則尋短,更凸顯詐欺犯的可惡。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指出,該判例對一般人有所警惕,民眾理性衡量加入集團牟利,與遭逮付出的刑期並不划算,而已經犯罪者或潛在犯罪者過去認為詐欺罪刑度輕,如今加重後迫使考慮金盆洗手,達到嚇阻效果。
警方也說,詐騙集團常見的「教戰手冊」除詳載手法也會教成員脫罪,法律知識勢必得與時俱進,也應清楚修法後讓刑度翻倍;舉例來說,跨境詐欺犯一聽到要被遣大陸就腿軟,顯然明知對岸刑度重,國內陸續依組織條例對詐騙集團開鍘,嫌犯勢必會害怕。
吳宗憲也提到,新修組織犯罪條例雖對成員重判,但向上清查源頭才是重點,但在各種通訊軟體掩護下,國內仍未引進可植入木馬監控程式,造成查緝很大困難,另外跨境犯罪中,台灣受限國際地位弱勢,互助合作辦案效果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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