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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王伯頎老師接受ETtoday採訪 :死刑 刑?不行? 2024/4/20   
 

死刑是否違憲? 大法官直球對決4月23日言詞辯論
2024年1月17日,憲法法庭的一份公告,再次點燃了台灣對「廢死」熱議。該公告提到,將於4月23日針對「死刑制度」召開言詞辯論庭,集中討論兩大核心問題:首先是死刑是否違憲;其次,在死刑被認定為合憲的情況下,哪些犯罪類型和被告人符合正當程序。對於廢死聯盟而言,這不僅意味著前所未有的機會、更是一個挑戰,這是他們申請釋憲多年來,首次被正式受理並安排庭審,盼到「支持與反對的直球對決」。

死囚邱和順委任律師林俊宏說,不論是爭點1「死刑的違憲性」,或是爭點2「如果死刑合憲,判處死刑的正當程序」,對被判處死刑但尚未執行的37位死囚來說,都是爭取生存權的機會。

與此同時,被害者家屬代表陸定嚴肅指出,「犯罪人被判死刑但不執行,對家屬而言是一種二次的傷害!」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也是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則建議決策者,考慮死刑問題時,應慎重考量被害者家屬的感受,三思而後行。

近年來,在所有官方及民間「廢死議題」的討論及民調中,贊成死刑的比例依舊遠遠高於廢除死刑的民意。這樣的民意背景下,現階段的台灣,適合走向廢死嗎?這一討論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東森新媒體ETtoday》深入採訪了各界,來談「死刑」廢與不廢的看法和立場。

這場庭,以王信福為首的37件死刑案件為例,案件的被告人都還未執行死刑。這些人包括2012年犯下殺害前女友和前女友媽媽的黃麟凱、關押最久又曾被刑求的邱和順、因殺警案被判死刑的王信福,以及2008年、2009年涉嫌殺害媽媽、婆婆和先生,被稱為「驚世媳婦」的「唯一女性死囚」林于如。他們之中,有人因重罪長期關押,有的則曾遭受刑求。

「廢死聯盟」的努力與挑戰
自2005年起,廢死聯盟透過提出憲法解釋的聲請來推動廢除死刑,「用釋憲的方式,解決問題。」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回憶說,「2006年,首次由死囚鍾德樹提起釋憲聲請。到了2010年,隨著重啟死刑令的風聲再起,聯盟加快了行動。」當年3月11日及29日,他們向憲法法庭遞交了主張「死刑違反生存權和訴訟權」的聲請案,但因提交的資料不全,司法院要求在10天內補正。在補正期限內,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卻簽發了死刑執行令,導致4月30日即執行了4名死囚的死刑。同年5月28日,大法官決議不予受理這兩項聲請案。

林欣怡對這件事情印象深刻且感到震撼。她談到其中一名被處決的死刑犯,確實是犯下了重罪,經過判決,已得到被害者家屬的原諒並表現出真心悔改,「我能感受到他的懊悔和他想要對被害人及其家人彌補的願望。」不幸的是,文件補正的速度趕不上執行命令的下達,無奈生命已逝。這一事件,堅定了林欣怡繼續推動廢死的決心,至今從未考慮放棄。

從司改會到廢死聯盟,林欣怡接觸的死刑犯將近100位。她發現,有些人的悔悟感非常的重,但有些人可能因為生病而未能瞭解自己的罪行,「當他不了解自己的犯行時,是沒有辦法悔悟的!」她觀察,社會往往只看到這些人生命中最黑暗、最墮落的時刻,「但是,一個壞人,真的時時刻刻都是壞人嗎?當他們願意悔改時,隨即處以死刑,真的能解決所有問題嗎?」

畢業於輔仁大學社會學系的林欣怡反思:「我們需要了解,犯罪者的成長背景和犯罪原因,這是理解罪犯之所以成為罪犯的關鍵。只有透過這種理解,才能找到改善社會的更好方法,讓社會變得更好。」


她補充說:「廢死聯盟成員並無特殊之處,也與一般大眾一樣都希望社會更安全、更美好。但『死刑』殺死罪犯後,問題真的解決了嗎?把他們殺掉,是不是什麼就沒有了?我們對犯罪以及對罪犯的理解,是否就此止步?所以,與其說在幫死刑犯爭取權益,更廣泛一點來看,我們是為整個社會爭取一個更好的未來。」

「反廢死」民意高 法務部:「死刑」制度合於憲法
法務部在2020年更新的民調顯示,根據精湛民意調查公司2002年的數據,有21.2%的民眾支持廢除死刑,而反對廢死的比例高達76.7%。儘管高達82.8%的民眾同意新增「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刑罰,但僅42.1%的人同意「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少於反對「死刑替代方案」的56.5%。

2023年12月,新北市發生一起國中生遭同學割頸致死的悲劇,引發社會對殺人等重大犯罪刑罰的關注。為此,《ETtoday民調雲》進行的相關調查顯示,有73.5%的民眾不支持或非常不支持廢除死刑,而支持或相對支持廢死的只有21.8%,另有4.6%的民眾表示不知道或無意見。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018年及2020年各執行了一次死刑,但此後4年沒有再執行死刑,這引來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的質疑,認為這是一種技術性的廢死。對此,蔡清祥公開回應,無關個人因素,完全依照法律規定,只要所有救濟程序均已完成,就應當執行死刑。

法務部官員進一步解釋,根據1999年頒布、2018年修正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職施要點」,必須確認死刑案件的被告已經收到判決,包括非常上訴等所有救濟程序均已完畢,最高檢察院才能將案件呈報給法務部簽准執行。至於台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法務部作為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並將在憲法法庭上主張,目前的死刑制度並未違反憲法。

法務部更於4月16日發布新聞稿 ,強調「死刑制度合憲,並已提出言詞辯論意旨書」內容提到,「死刑議題在我國具有高度爭議性,在社會尚未有共識情形下,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能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憲法法庭應將解釋後果評估納入考量,不應透過憲法判決主導刑事政策之形成,避免引發憲法機關間衝突及國內社會動盪。」

死刑執行的嚇阻效果? 美研究:暫停4年,兇殺案激增150起
社團法人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強烈批評大法官:「他們是在『假人權之名,行廢死之實』嗎?」他表示,此舉引發眾怒,「許多團體快炸鍋了,這是在『知法、玩法、弄法』,這簡直是違法行為!台灣的法律能夠任由大法官這樣踐踏嗎?」他提出質疑,「當超過8成的台灣民眾支持死刑時,大法官憑什麼去決定死刑的違憲性?」他善意示警,如果最終決定廢除死刑並被認為合憲,將會引發大規模抗議,甚至可能引起國際關注。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引用美國多所大學的研究來支持死刑的嚇阻效果。他提到,科羅拉多大學的研究發現,每執行一次死刑,兇殺案可減少5起;亞特蘭大艾默里大學的研究也顯示,每次執行死刑能防止18起兇殺案。他還提到,在伊利諾州2000年暫緩執行死刑後,4年增加150起兇殺案,這顯示死刑的暫停與犯罪率攀升之間有直接關聯。

王伯頎進一步說明,如果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違憲」,將面臨數個挑戰。首先,大法官們要應對可能增加的工作量;其次,監獄的容納能力可能成問題;第三,可能引發民眾的強烈不滿;最後,若沒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可能導致社會內部混亂,形成「網內互打」的局面。

社團犯罪被害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在2016年曾參與模擬憲法法庭,當時的辯論焦點是「死刑是否違憲」。

當時,許福生從8個角度進行分析,包括人道主義、刑事政策、司法實務、被害人、經濟效益、社會心理、國際趨勢及民調立場觀察等。

他認為,在台灣社會中,死刑仍是不可或缺的社會控制手段,而不得不接受「死刑為當前社會必要之惡」的事實,這也表明在目前的刑罰制度中,死刑仍被視為適宜。

在社會尚未達成共識的狀態下,如果要透過15位大法官來決定死刑的去留,許福生教授呼籲,必須謹慎考慮大眾的意見和被害人家屬的情感,特別是在評估死刑制度是否侵犯人的尊嚴和生命不可剝奪權時。最後,他強調,更生保護、被害人保護,還有司法改革都應不斷地再強化,「當每次事件發生,社會的出口在哪裡?希望大法官在作出判決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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