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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洪文玲老師於2023年7月19日接受關鍵評論訪問:北檢核發首宗「犯罪被害人保護令」,《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重點一次看 2023/7/19   
 

2023/07/19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犯保組織能獲得的政府撥款、人力皆十分稀少,一個專員須負責上百個案件,許多分會的負責人甚至必須自掏腰包、自己募款以額外尋找人才。新法將層級提升至行政院後,犯保協會有望獲得更多資金與人力,行政院也更能整合跨部門合作,推動犯保服務與教育。

綜合《自由時報》、《NOW news》與《聯合新聞網》報導,立法院於今(2023)年1月通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新增的被害人保護命令新章,禁止被告對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的恐嚇、跟騷等行為,於7月1日上路後,台北地檢署針對一起男子猥褻家人的妨害性自主案件,核發北檢首例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台北地檢署日前指出,一名男子涉嫌在家庭中犯下妨害性自主罪。檢方傳喚該男子出庭,但他未到案,因此最終被通緝,並被迫到案受審。
北檢訊問後,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核發了編號為「112年度犯保令字第1號」的犯罪被害人保護令。根據這項保護令,被告男子禁止對被害人實施身體危害,並且不得對其進行恐嚇或騷擾行為。這是北檢核發的首例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除了台北地檢署外,士林地檢署最近也針對一宗數位性暴力案件核發了士檢首例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7月14日,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思吟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被告涉嫌以性影像恐嚇被害人。因此,她指揮新北市警局淡水分局進行證據蒐證,並向士林地院聲請搜查令,得到批准後於同日執行搜索行動。
警方在搜索中查扣了被告的手機、電腦等儲存裝置。檢方遂依職權核發士檢第一件「112年度犯保令字第1號」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被告散布、重製或以其他方式供人觀覽被害人的性影像。
根據《NOW news》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於6月30日「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上路前表示,新法在該章節,首創國內刑事法制先河,積極處理新興數位性暴力議題,希望能強化網路合作,為受害者提供全方位的資源與協助。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重點一次看
新修正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共有103條。其中,第一章總則、第四章修復式司法及第七章附則,已自今年1月7日公布日當天施行。第二章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第三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及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等章節,於7月1日正式上路。第六章的保護機構,行政院定於2024年1月1日施行。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擴大了犯保制度的服務對象、擴大重傷的適用範圍、將監督單位從法務部提升至行政院、將遺屬補償金定為新台幣180萬、提供犯罪被害人訴訟的協助、強化保護犯罪被害人人身安全、提升犯罪被害人參與修復式司法的支持服務、擴大重傷犯罪被害人銜接照顧及長照補助。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曾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服務20年的洪文玲接受《關鍵評論網》採訪時表示,此次修法很關鍵的一點是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層級提升至行政院。
洪文玲指出,犯罪被害人保護原本被歸類在法務部底下,無法有效整合各部門共同推動犯保服務。此外,犯保組織能獲得的政府撥款、人力皆十分稀少,一個專員須負責上百個案件,許多分會的負責人甚至必須自掏腰包、自己募款以額外尋找人才。
新法將層級提升至行政院後,犯保協會有望獲得更多資金與人力,行政院也更能整合跨部門合作,推動犯保服務與教育。洪文玲表示,雖然目前還看不出實質改變,但她拭目以待。
在被害補償金上,蔡清祥於6月30日「新法迎馨 引領馨生」的新法宣導活動上強調,「犯罪被害補償金」因應現行制度性問題,做了根本性的翻轉並大幅提高補償金額。
比對原本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與新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在遺屬補償金上,原法的補償制度是「代位求償制」,家庭中的每個遺屬可分別申請殯葬費、補償金、精神撫慰金最高共200萬。
新法則將制度改為「單筆定額制」,經法院判定被害人遭他人犯罪行為導致死亡後,其家庭可分得180萬元,由家庭成員共同領取。
洪文玲表示,新法希望能將補償金從速、從簡發放給被害人,不過她認為,新法的遺屬補償金應該訂為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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