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社會科學院
English
回首頁
媒體報導
 
王伯頎老師接受聯合報訪問:桃園刑警傳訊角頭「避風頭」 學者:手段目的要一致 2023/2/19   
 
桃園刑警傳訊角頭「避風頭」 學者:手段目的要一致
2023-02-19 13:06 聯合報/ 記者楊湛華/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警局少年隊蔡姓偵查佐在治平專案前一天,通知黑道角頭「避風頭」被訴洩密,因罪證不足獲無罪,但警界認為「有明顯瑕疵」;對此學者指出,警方與黑道互動有存在必要,事前約束也能減少犯罪發生,重點是手段、目的要一致。
資深刑警指出,警界常年存在「辦案技巧」,例如明知犯嫌位置、卻向對方謊稱「沒事」,但要等到通緝後再抓人,以獲取績效,但從未聽說有「先放假消息、後抓人」的做法,要逮人就沒有必要事先告知對方,再加上事後員警還要求「刪資料」,顯示這件案子很可能是警方走漏風聲,才會讓當事員警有機會知會檢肅對象,明顯有瑕疵。
資深刑警也表示,警方「約制」、「洩密」要分清楚,例如先前黑人家族舉辦大哥「黑人」告別式,警方會先聯繫幫派要員,請他們「不要惹事」,並事先調查出席人員名單,以便監控及維護秩序;平時若有特定人士密集在外滋事,但還缺乏事證,也會私下去訊提醒「不要這麼囂張」,盡可能減少更多犯罪發生。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指出,刑事警察與特定幫派人士互動,以搜集情資,是長年慣用的偵查手段,許多重案都是仰賴線民才偵破,如果刑警平時不經營人脈,「關門厝裡坐」反而會不接地氣。
王伯頎表示,以犯罪防治的角度來說,只要不觸法、遵守相關規範,員警若「事前約束」幫派分子就可避免場面失控,確實能降低社會治安風險、增加維持治安效益;不過近年警黑互動引起社會觀感不佳,以本案來說,就要注意手段和目的是否一致。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指出,本月8日就有黑幫在西門町酒樓舉辦百桌春酒,還有高階角頭到場,但轄區萬華分局卻沒有派員蒐證,就傳出是基層員警交往受限導致,可見員警接觸黑道,如同醫生治病一定要接觸病菌,不可能完全切割,重點是要遵守申請及報備規範。
警政署規定,警察人員因公務上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應遵循「原則禁止,因公許可」原則,採「事前申准,事後報告」方式辦理。


 
下載  連結
 
回上一頁


主任信箱 畢業生留校調查 榮譽榜 新鮮人專區 交通資訊 檔案下載 校友園區 系學會 系友會 校友Facebook 犯防系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