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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頎老師接受自由時報訪問: 警界看人事權之爭:體制是部長蓋章 但多尊重署長專業 2022/7/2   
 
警界看人事權之爭:體制是部長蓋章 但多尊重署長專業

2022/07/02 05:30
〔記者邱俊福、徐聖倫/台北報導〕警察人事應由警政署長主導或是內政部長的權力?警界主流意見多認為,體制上警察人事須內政部長蓋章,但這是形式的,過去部長大都尊重署長的專業判斷,因為現今從體制內一路坐到署長的人,是警察體系內最了解整個警察生態、升遷倫理、個人工作能力與品格操守者,能夠做出最專業的判斷和調動,如此方能讓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國家安全上發揮最大的能量。

警界人士說,事務官是國家的公務員、國家共有財產,事務工作者的升遷、調動,如果全部由政治力支配,不僅破壞文官制度,也打擊警界的士氣,而且今後人人都以服務政治優先,就難再以服務國家與人民為職志了。

一名資深警官說,過去擁有最完整人事權的警政署長為侯友宜與王卓鈞,因兩人深獲總統信任,其他如王進旺、張四良、謝銀黨等人,以及剛卸任的陳家欽,或多或少會受到來自其他方面的壓力,無法完全主導所屬人事權;如今警察人事權之爭浮上檯面後,許多警界人士都在看,新任署長黃明昭是否會面臨同樣問題。

一位高階警官表示,過去高層長官皆會尊重警政署長專業,深知警政人事穩定,是國家長治久安的一環,若署長以上、沒有警察專業者插手警察人事,將使警政署長無法統御各警察單位主官,警政一條鞭制度也難以推展。

還有警界人士認為,警察遇執法困難或預算難題,須靠內政部的長官協助排除障礙,但人事上,署長負有最直接的治安成敗責任,應該擁有完整的人事權和指揮權。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王伯頎表示,雖然警察人事任用有法律規定,但部長是否適合強勢介入?縱使部長有權力,執意要用某位人選,署長還是得尊重,但萬一此人出狀況究責,推薦者是否也要負起舉薦連帶之責。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許華孚表示,雖然警政署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但現在看來人事部分似乎多頭馬車,內政部長甚至更高層級的行政院,都有自己的想法;而內政部轄下有太多單位,他認為實無必要每個單位都「插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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