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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本章在於了解西方與本土婦女運動之歷史、社會背景和相關議題,熟悉女性主義各不同理論與流派,以及認識國際間近年來努力之「性別主流化」之內涵和台灣落實之現狀。
前言
長久以來,由於種種複雜因素,尤其是性別刻板印象與男尊女卑歧視觀念作祟,男女之間存
在著諸多的不平等。以西方脈絡而言,一個半世紀以前,也就是十九世紀中葉,女性意識到自身的公民權利,起而爭取投票權,女性才逐漸擺脫「第二性」的宿命,
開始以集體的力量嘗試改變世界,使它更適合女性的生存,這就是婦女運動。一九二○年代左右,許多西方國家的女性爭取到投票權,第一波的婦女運動暫告一個段
落。這一波的婦女運動以婦女的公民權利為主要訴求,如教育權、工作權、參政權等等。一九六○年代開始興起另一波婦女運動,除了延續第一波的許多議題之外,
婦女在私領域的各種處境與權利也成了關注的焦點,譬如婚姻、愛情、身體、性等等。六○年代末的同志平權運動,也為婦女運動增添了不少動力。八○年代開始,
男性運動以及多元文化運動,也都為至今仍在繼續努力中的婦女運動增益不少豐富的內涵。
另從聯合國的角度而言,1975年聯合國在墨西哥市舉行的第一屆世界婦女會議中,宣布
未來的十年為「婦女十年」(Decade for
Women),責成各國全力推動提升婦女權益。1979年聯合國頒布「消除一切對婦女歧視公約」,並自1975年之後每五或十年召開一次世界婦女大會,檢
視成果並提出新的目標。1995年在北京舉辦的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中,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行動策略,要求各國將性別平
等作為政策的主要目標。
第一節 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
何謂「女性主義」,根據顧燕翎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一書中的導言所述,「女性主義」一詞源於十九世紀法國,意指婦女運動,在近兩世紀之內,因使用廣
泛,而被賦予不同意義。至今一般人傾向於把女性主義看做是為了中止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附屬地位所做的種種努力。換言之,女性主義之產生是基於人們主觀上感
受到男女不平等或者女性受壓迫,而企圖以行動謀求改善。事實上,不平等或受壓迫的現象或許早已客觀存在,但若非人們主觀上感受到不公平或不顧忍受,否則不
會主動求變。同時女性受到壓制的起因是人為的、制度的,而非生物性的,才可能以人為的力量加以改變。所謂女性主義理論便是在:一、描述男女不平等的現象,
或女性的等二性處境。二、以女性觀點解釋其原因。三、尋求改善之道。女性主義者根據各自對人性與社會的理解和期粉,提出改革方案,以達到兩性(或多性)平
等或婦女解放的目標。四、進而探討如何限除宰制與附庸的權力關係,建立平等共存的新文化、新社會。
不同時代、地域、文化情境下產生的女性主義理論受到主流思潮影響,而衍生各種流派,各流派之間有其推演發展的歷史脈絡,特別是早期的女性主義,脈絡十分清
晰。近數十年來,由於社會文化和婦女處境都歷經快速變遷,女性主義理論也相對修正,而且各流派之間交互激盪,而產生各種混雜變貌。各流派女性主義在歷史淵
源、分析方法和主張上固然有基本差異,但因其目的都在批判、改造父權文化,所以差異之外也多有重疊、神似之處。
《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一書根據女性主義發展演變的歷史進程及特質將之劃分為九大類: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基進女性主義、女同志理論、精神分析女性主義、存在主義女性主義、後殖民女性主義及生態女性主義。
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女性主義不僅在時間上是所有女性主義流派的起點,在理論上也是其
他各派的出發點或修正和改造的對象。十八世紀歐洲的女性主義者因為新資產階級男人反抗君權的啟發而開始質疑男權的神聖性。自由主義崇尚理性,主張人之為人
是因為具有推理能力,而非因徒具人之形體,所有人在接受教育以後都具備同等的理性,故應平等對待。同時早期的自由主義者相信,個人能夠基於理性,為自己做
最好的決定,所以主張給予個人充分自主權,追求自我利益,個人意志不從屬於他人(如君王),個人自由亦不受他人干涉;國家對個人保持中立態度,保陷人人平
等機會以及個人的人身、財產、自由;而且國家的權力只在公領域運作,不應涉入私領域。不過他們論述中的個人往往僅指特定種族,階級的男性,女人仍被視為附
屬。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在二十世紀後期的發展趨勢是擴大公領域範圍,增強國家保護弱勢個人
(例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公權力;並且有鑑於個人自我實現的機會深受經濟力影響,而愈益注重經濟分配的公平性,主張應由政府積極介入以減輕市場經濟禍
害;在法律方面則由消極的反對性別歧視的立法,進而積極以立法消除歧視或矯正已有的不平等。像公設託兒所、受害婦女庇護所、加強就業訓練都是近一、二十年
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強調的重點。
發生於十九世紀的工業革命和法國大革命造成了人類歷史驚天動地的大變化,也促生了追求
平等、互愛、共享的社會主義思想,早期的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主張人類社會為一有機整體,互相依存,所以應以合作的集體主義取代自私的個人主義;婦女應從個
別的家庭中解放出來,直接參與社會生產工作,成為社會一分子,不再依賴個別男人;婚姻應以個人情慾為基礎,而不再是經濟的、社會的、消費的單位;並且以集
體化生活取代私人家庭和家務。
存在主義發展於二次大戰之後的法國,其功能在重建人們劫後餘生的自信。存在主義主要理
論家沙特主張,個人在本質上是自由獨立的,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他會遭遇其他人,其他人亦有其自我意識。個人存在他人的意識中,因而對對方而言,他是一個
客體,所謂客體是具有固定特質(identity),而非全然自由的。個體經由不完全認同那個固定的性質,永遠企圖超越它去探索新狀況而保持自我的獨立
性。因此在每個自由主體之間存有無可避免的敵意,彼此視對方威脅了自己的自由,為了克服對方的威脅,他設法去使其臣服,否定其自由,使之成為一有固定特
質,相對於自己而存在的客體--他者。存在主義女性主義和西蒙•波娃可以說是二為一,一為二的關係,在其經典著作《第二性》中,波娃應用這個理論來解釋男
女的相對關係:在人類早期男女的自由之戰中,女人受到身體的拖累而失去了自主性,變得因男人而存在,以後一代一代的女人都沒有牢牢守住自己的自由,而自認
失敗,因為女人沒有克服敗績,而使得失敗顯得難以避免,沒有任何改變的可能。
基進女性主義之所以基進是因為主張女人受壓迫是一切壓迫的最根本形式:一、產生的時間
最早,早到個人出生之前,早到家庭制度形成之初; 二、流傳最廣,父權體制在當今社會無所不在;三、即使消除了階級,深刻的內化作用仍使得女性的受壓迫難
以根除,這點在過去的共產國家內可得印證;四、因為最深、最廣,所以引起受害者質、量方面最大的痛苦,但壓迫者及受害者卻可能習焉不察;五、對女性受壓迫
的了解有助於了解其他形式的壓迫。麥金能(Catharine
Mackinnon)曾表示,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是自由主義應用於女性,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是社會主義應用於女性,只有基進女性主義才是真正的女性主義。所以
往後其他的派別,如女同志、精神分析等,也多少被視為基進女性主義的衍生與轉化。
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在七○年代被基進女性主義者,如米列、費爾史東等人,批評對女性不
利,因其強調男女生理差異,並且以男性的心理特徵做為心理分析的常模。不過,另一些女性主義者則正面地使用了佛洛依德的理論,她們分析社會性別常模如何加
諸於嬰兒,如何建構人類心理。佛氏的理論經過拉勻去除其中的生物決定論之後,可以被女性主義用來建構性別主體,讓人們看到,唯有在強制性別分化的文化中,
閹割情結才成為成長過程中不可逃避的階段。其他女性主義者也都有效地運用精神分析去探索男性文化特徵和解構男性氣質。
二十世紀的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深受基進派和其他流派影響,一方面補充馬克思主義對再生產
部門研究之不足,以歷史唯物論來探討女性再壓迫的原因,也將階級觀念帶入性別體系分析之內。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所追求的改變不只是全新的、平等的社會制度,
更是意識結構、本能需求的根本改變:使人的本能由宰制和剝削的慾求中解脫出來,不只利用生產力削減異化勞動和勞動時間,並且以生命本身為目標,使知性和感
性都得到充分開發,讓人類能夠享用自己的「生存」。
女同志運動可以說是基進女性主義中最基進的行動,對女同志而言,對女人產生情慾已不只
是性偏好,也是自覺的、政治的選擇,用以澈底挑戰異性戀體制的「正常性」和異性戀關係中的男性主控權。女同志以女人愛女人、女人認同女人的行動來擺脫男人
的控制和定義,不再以男人為中心,也以女同志理論激發人們對性與性別、自然與文化的重新思考。
前述的女性主義概括而言大致產生於西方白人中產階級的文化脈絡之內,難免有種族、階
級、國家利益的盲點,因此自一九八○年代起受到黑人以及曾被殖民過的英語系統國家的女性主義者批判,稱這種以西方經驗為中心的觀點為帝國主義女性主義,不
僅將婦女視為一元化之群體,忽略了第三世界被殖民的歷史處境以及婦女之間不同的政經利益,也無視前殖民時期第三世界國家中已存的男女平等思想,將第三世界
婦女視為純粹的受害者,不具任何反抗精神,而且過分強調性文化(sexuality)。她們認為對第三世界婦女而言,女性主義以性別抗爭為焦點的作法過於
窄化,爭取男女平等應同時反對種族歧視和經濟壓迫,方能達到全球女性的真正解放。後殖民女性主義中亦被稱為第三世界女性主義,它指出女人之間的種族、階
級、文化差異不可模糊處理。
生態女性主義雖是一種古老的生活態度和實踐,卻是一個八○年代嶄新的名詞和社會運動,源起於亞、非、歐各地社區的和地區性的婦女自主性的行動,有時被稱為
第三波津運。生態女性主義在理論上總結各流派女性主對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宰制與附庸關係的檢討,批判啟蒙運動以後歐洲文化所衍生的男權至上和人類中心思
想,抗議其製造的生態災難,進而以具體行動防止環境破壞,追求世界萬物的永續共存。生態女性主義者反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模式與商品邏輯,主張整合生產與
消費,以達到去工業化和去商品化的目標,她們強調身體力行和社區改造的重要,不僅在行動上實踐生活環保和參與式民主,也堅持以行動來體現其價值觀:互助、
關愛、非暴力、非競爭、普遍性參與、整體性思考等。
第二節 台灣的婦女運動
台灣本土的婦女運動,一般皆以七○年代初呂秀蓮女士所提倡的「新女性主義」為開端,至今已超過三十年。
回顧三十年的台灣婦運,大致可分成三個階段:
壹、七○年代的拓荒
七○年代初,呂秀蓮因有感於社會加諸於男女性別極為不公平的雙重標準,遂以著書立說、
成立「拓荒者出版社」以及「保護妳」專線等方式,倡導新女性主義。在當時保守的台灣,這樣的作為當然必須承受極大的壓力,但也啟蒙了不少婦女,撒播了婦運
的種子。七九年呂秀蓮因美麗島事件入獄,這個階段的婦運也暫時劃下了休止符。
貳、八○年代的深耕
1982年,解嚴前的台灣,不但民主運動蓄勢待發,社會與人權議題也逐漸受到重視,李元貞為了不願看到婦女人權問題無人關心,遂起而結合一群同志,創立了
「婦女新知雜誌社」,接續七○年代的婦運。1987年解嚴之前,婦女新知以雜誌社為名,推動婦運理念,發掘並培養婦女人才。解嚴之後,婦女新知改組為基金
會,而以不同議題為訴求的婦運團體也相繼紛紛成立,如晚晴協會、主婦聯盟、婦援會、勵馨基金會等。這些團體平日各自分工,必要時因議題結盟。
整體而言,八○年代的婦運較著力於意識的啟蒙與議題的倡導,以舉辦各種活動的方式發聲,揭露男女不平等的事實,呼籲社會重視婦女的各項權益。1985年「優生保健法」的通過,以及1987年「救援雛妓大遊行」是這個階段值得一記的重要成果。
參、九○年代的落實
進入九○年代,婦運團體開始展現其旺盛的能量,將平等的訴求逐步落實為結構的、制度的改變,其中影響最大者為:
一、 修法/立法運動
平權法律的修訂與制訂是九○年代婦運最豐碩的成果。為了保障女性的工作權益,婦女新知
早在1990年就已草擬完成「男女工作平等法」,送交立院審議,可惜至今尚未通過。另外,為了落實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1995年婦女新知基金會與晚晴
協會完成「民法親屬編」的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開始修法,是我國婦運史上最重要浩大的修法工程,至今雖小有成果,卻仍未竟其功。而為了保護婦女的人身安
全,從1996年相繼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8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2001年通過的「兩性工作平等法」以及2002年初開始實施的「妨
害性自主罪章」等,都是具體可見的成績。
二、 兩性/性別平等教育的紮根
1988年,婦女新知曾全面檢視教科書中的兩性觀,發現教材中男女不平等的問題嚴重,
遂開始積極推動兩性平等教育。1996年底,「落實兩性平等教育」先被納入行政院教改會教改總諮議報告,同年底立院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也要求中小
學必須實施相關教育。爰此,教育部於1997年3月正式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將兩性平等教育全面推展,並往下扎根到中小學校園。2004年六月,
「性別平等教育法」已三讀通過公佈實施,今後性別平等教育應可望長久落實。
三、 婦女參政比例的提升
過去長久以來,台灣的政治幾乎都是男性的天下,為了反映女性的真實需求,創造品質更好
的公共決策,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政治是十分必要的手段。歷年來,婦運團體除了在選舉中提出婦女政策訴求之外,也積極提升女選民意識,鼓勵女選民投票給重視婦
女權益的候選人。另外,因為彭婉如女士生前的積極推動,四分之一的性別比例原則已逐步成為朝野共識。2000年總統大選之後,台灣不僅產生了第一位女性副
總統,新政府的內閣成員組成也首度具體反映四分之一的性別比例原則,這些都是台灣婦女參政值得驕傲的成果。今後,性別比例原則仍應繼續往上提升,無論中央
或地方政府的用人,以及各政黨的各項選舉提名,都應具體落實,真正達成「男女共治」的理念。
肆、新世紀的開端與展望
回顧過去,歷經婦女運動三十年的努力,台灣婦女的各項權益已大有提升。處於新世紀的開端,站立在過去的基礎上,我們應該思考如何以更前瞻的視野,結合更多的力量,繼續朝往男女平等的理想邁進。在此,僅提出「攜手」的概念,勾勒新世紀婦女權益努力的方向。
(壹)、女人與女人攜手
解嚴之後近二十年來,台灣婦女團體的發展,雖蓬勃卻也因受限於各種因素,呈現零散不均
衡的現象,譬如南北與城鄉的嚴重差距,弱勢族群與階級未獲充分照顧等等。為了改善此狀況,許多婦女團體共同推動成立了「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該聯合
會之成立宗旨,在於縮短城鄉、階級、族群的差距,達成婦女之間相互扶持,資源共享、經驗交流的目的,而婦女力量的整合與集結,也可望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將
台灣婦運的發展帶向另一個新的里程碑。
(貳)、男人與女人攜手
衡諸歷史,弱勢者通常較具有改變的動機,婦女運動當然亦不例外。但兩性共存的社會,如
果只有一個性別努力爭取平權,另一個性別卻故意缺席或心存抗拒,整體社會的進步仍將十分有限。許多社會學者曾觀察到,任何社會,只要有更多的男性加入育兒
的工作,整個社會就會更祥和。因此新時代的男性,當然應該基於相信「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加入女性的行列,和女性分享權力與權利,分擔育兒家務責任,共同
打造一個平等和樂的社會。2001年底台灣發起加入國際「白絲帶運動」,呼籲男性拒絕成為性暴力的加害者,就是一個很好的起步。
(參)、政府與民間攜手
爭取女性權益的工作,過去主要都由民間婦運團體在推動,近年來政府雖有心落實,卻面臨
對這些議題缺乏深入認識以及人才不足的困境,因此在推動社會新興議題時,能否結合民間的人力資源,做有效的運用,常是成敗的關鍵。1995年,陳水扁先生
任職台北市長期間,首創台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大量結合民間婦女團體之經驗與人力,以致短短幾年間,台北市在婦女權益各方面之進展十分顯著。1997
年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的組成,亦納入相當比例的民間人才,也使得該委員會至今活力不減,成效卓著。而1997年在行政院成立的婦權會與婦權基金會,
也逐年穩定逐漸發揮出其應有的功能。今後,各級政府應該以更大的誠意廣納民間人才,並釋放更多資源,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攜手合作,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肆)、多元議題的攜手
過去政治經常被刻板二分,國防外交經濟等問題被視為大事,社會教育民生等問題則被視為
小事,而婚姻家庭、人身安全等,則更被當成「女性議題」,是更微不足道的貓狗小事。事實上,每一個議題無分大小,都彼此連結,關係緊密。外交國防固然重
要,但人民對國家的認同與向心,更建立在其平日是否感覺安居樂業。試想,一個在家庭內或公共空間,無法獲得人身安全保障的婦女,怎可能認同這樣的社會與國
家?而一個在家庭中沒有被照顧好的下一代,當然也較有可能危害他人。因此,無論家事國事、不分公私領域的議題都應該受到同等的重視,資源應平衡分配,而弱
勢議題與族群更應該優先受到照顧。
(伍)、現狀與夢想攜手
談論婦女權益問題,經常讓人產生悲情。不可否認,現狀中有許多婦女仍處於極度弱勢的情
況,必須持續給予救助,但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用更多元的策略,更充滿想像力與趣味的方式,來從事提升婦女權益的工作。譬如2001年在哥倫比亞波哥大市舉
行的「男人宵禁,女人狂歡」活動,選定一天讓所有男人在家帶小孩,女人出外狂歡,結果那一天犯罪率大大減低,全市的女人都盡興狂歡。又譬如,台灣婦女團體
多年來一直反對將「兒童節」改成「婦幼節」,或許可以換個方向,想想將兒童節改成「親子節」,或將「父親節」改為「父幼節」的可能。這麼有趣又深具意義的
做法,未來不妨多加嘗試。
第三節 性別主流化
壹、性別主流化的定義與內涵
根據1998年歐洲會議針對「性別主流化」所做的定義,是指所有政策活動,均以落實性
別平等意識為核心。它要求以具性別敏感度的觀點重新配置或改變過去的政策、立法與預算資源,以真正反映性別平等。同時,它也要求政府全盤檢討目前勞動、福
利、教育、環保、警政、醫療、經濟、國防等所有政策內涵,均應以落實性別平等為核心主流。也就是說,它是對政策過程的(重新)組織、改善、發展與檢討,使
性別平等的觀點能被參與政策制定過程人士,納入所有層次及所有階段的所有政策之中。而所有立法、執法、政策、方案、資源分配等,以及在組織的建構過程中,
均要納入性別平等的觀點與意識,並由此帶動深層的組織變革。簡言之,別主流化是一個評估過程,也是一種策略,其最終目的是性別平等。
貳、性別主流化的國際發展
(一)英國在首相辦公室下設有一個「婦女工作小組」,主要功能在提供政府和民間之間的溝通與對話機制。
(二)義大利成立由總統召集的全國性別平等委員會。
(三)芬蘭設有「兩性平等調查工作室」及「社會事務與健康部」。
(四)挪威的相對機關是「兒童與家庭事務部」和「健康及社會事務部」。
(五)瑞典的婦女事務則是散佈在「社會安全處」、「社會服務處」、「健康照顧處」、和「公共衛生處」。
(六)紐西蘭早在1986年即成立婦女部(the Ministry of Women's Affairs),負責擬定婦女政策及提出政策性建議。
(七)南韓於2001年成立婦女部/性別平等部(Ministry of Gender Equality),直屬於總統,有專屬的年度預算與承辦人員,負責性別研究、法案推動、性別意識推廣與法案執行評估等工作。
(八)日本在2000年即根據「性別平等社會基本法」,制定「基本藍圖」(Basic Plan),並於內閣設立「性別平等議會」,由十二位內閣閣員及十二位學者共同組成,由首相擔任主席。整個內閣各部會首長則共同組成「性別平等促進總部」。
參、性別主流化在台灣
中央政府推動機制: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成立緣起
一、 陳水扁先生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所首創,於民國85年1月23日正式成立「台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為跨局處的婦女政策協調機制。
二、民國85、86年發生彭婉如事件、白曉燕事件,婦女團體呼籲政府重視婦女人身安全政策,行政院並應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三、86年5月6日行政院正式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納入民間婦女團體代表。部分縣市亦於近年陸續成立婦權會。
四、內政部並於88年成立「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 鼓勵地方婦團發展。
2004年婦女政策綱領
基本理念:兩性平等參與及共治共決
一、打造「互相尊重、互為主客」的倫理架構
二、建構珍惜資源、共決互利、民主參與的政治實踐機制
三、實施二元分立、相輔相成之混合經濟體制
基本原則
一、兩性共治共決的政策參與
二、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建立女性經濟自主的勞動政策
三、降低婦女照顧負擔、協助婦女自立的福利政策
四、落實具性別平等意識、尊重多元文化之教育政策
五、建構健康優先、具性別意識醫學倫理的健康政策
六、創造一個尊重及保障的婦女人身安全環境
七、所有政策均應納入不同族群女性及弱勢婦女的需求
政策內涵
一、婦女政治參與
(一)推動中央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之建立。
(二)女性參政突破三成,並邁向四成目標。
(三)提升政府公務人員體系的兩性平等。
(四)於各級政府部門廣設參與式民主機制,並提昇女性的代表性。
(五)深化女性結社權,並促進婦女國際參與。
二、婦女勞動與經濟
(一)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消除婦女職場就業障礙,營造友善、尊重兩性平權之就業環境。
(二)建立多元管道,開發女性勞動力,並輔導女性創業,以促進女性就業能力之延伸與發展。
(三)訂定彈性工時制度,反應女性勞動參與之特性。
(四)強化家庭支持體系,累積女性勞動參與之人力資本。
(五)加強婦女勞動力研究分析,強化婦女勞動力投資,提升婦女人力資源與勞動素質。
三、婦女福利與脫貧
(一)建立普及照顧福利服務制度及體系。
(二)結合促進婦女充分就業政策,推動照顧福利服務。
(三)充分計算女性勞動貢獻,建立老年婦女經濟安全制度。
(四)提供各類弱勢婦女脫貧、照顧、住宅、生活等福利措施。
(五)加強福利機關(構)的人力與預算。
四、婦女教育與文化
(一)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全面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二)檢視並整合現有相關法令,落實具性別平等意識的教育及文化政策。
(三)積極蒐集建立女性史料,多方培植女性文化人才,公平分配相關文化資源。
(四)改革具貶抑、歧視女性的民俗儀典觀念,落實兩性平等。
(五)教育大眾識讀媒體,消除族群、性別的歧視。
五、婦女健康與醫療
(一)制定具性別意識之健康政策,建立有性別意識的醫學倫理與醫學教育。
(二)強化性教育,提昇女性身體及性自主權,避免性病及非自主之懷孕。
(三)健康決策機制中應考量性別的平衡性。
(四)落實對婦女友善的醫療環境,並充分尊重女性的就醫權益及其自主性。
(五)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之決策及資源分配,應力求地區、階級、族群及性別的平衡。
(六)從事具性別意識的女性健康及疾病研究。
(七)檢視並改善女性健康過度醫療化的現象。
(八)肯定女性對促進及維護健康之貢獻,對家庭及職場的女性照顧者提供充分的資源及報酬。
六、婦女人身安全
(一)加強專責機構的人力與預算;落實並深化現行婦女人身安全保障的政策。
(二)從女性不同的處境、年齡、社會地位觀點出發,發展不同的婦女的人身安全政策。
(三)創造婦女參與治安決策機制。
(四)改造中央與地方警政機關,逐年增加女性警政人員參與決策之比例。
(五)提升公共環境之安全設計,減少犯罪機會,以保障婦女人身安全。
(六)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令的修改,建立客觀且免於性別歧視的審判原則。
(七)訂定法規嚴禁警政、司法、醫療、教育、社政等單位以作為或不作為方式,導致二度傷害女性之問訊、診療資料或現場畫面流入媒體。
延伸閱讀
顧燕翎 主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台北:女書文化,2002,再版。
裘伊•瑪姬西絲著,何穎怡譯,《女性研究自學讀本》,台北:女書文化,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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