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在電視劇「還珠格格」中飾演小燕子成名的大陸演員趙薇,因為公開穿了一襲日本軍旗裝,先是引起大陸輿論界的一陣撻伐,之後在長沙演出時,又受到一名男子的攻擊,根據媒體報導,這起攻擊事件應當與她穿日本軍旗裝有關。
2002年,世界第一大酒廠英國 Di ageo 公司,於耶誕節前夕在倫敦 地下鐵內刊登 了大幅廣告促銷該公司的酒。這個廣告採取所謂黑色反諷的手法,左側為一個已開封的禮盒紙箱, 箱外印 有紅色英文字句,上面寫著:「警告:這個禮物將在耶誕節早上損壞,寫信給台灣郵政二六0號信箱,向維修中心索取零件,需要 三 百六十五個工作天才能寄達。」此廣告推出後,隨即引起我國駐英代表處和旅英台商的嚴重關切與抗議,此事件最後在英國酒商撤除廣並道歉後落幕。
2005年四月,日本文部科學省通過扶桑社出版的《新歷史教科書》。中國大陸北京、廣州、深圳三地,隨即於四月九日爆發抗議日本掩飾二次大戰侵略罪行的大規模遊行;四月十日,蘇州、南昌、寧波、海口等地也有大批民眾參加遊行或簽名抗日活動。其後,上海等部份城市並傳出日本企業、商店遭受攻擊的事件。
2005年六月,我國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率領十多位朝野立委,在國防部長李傑的陪同下,登上軍艦,赴蘇澳東北方我方飛航情報區海域,展開護漁行動。
上述幾個案例顯示出:已邁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民族主義並未隨著全球化而消聲匿跡,民族主義仍在我們身邊乃至世界各地 作用著 。
事實上,自二次大戰以後至公元二千年,根據學者的研究,全球各地涉及民族主義的重大紛爭有將近七十起,其中較為人熟知的有:北愛爾蘭獨立運動、東西德的分裂與統一、庫德族紛爭、車臣紛爭、盧安達內戰、東帝汶獨立運動等等。這其中包括了有台灣獨立的問題,以及釣魚台群島主權問題。由此可知,「民族」與「民族主義」仍是當今一個十分重要且值得研究、探討的課題。
壹、民族、種族與族群
在探討民族主義之前,首先要介紹說明「民族」及與之相關的概念:「種族」與「族群」。
一、 民族 (nation)
「民族」是由一群「自認為擁有共同的血緣,祖先、歷史、文化,或是認為彼此之間的政治命運、經濟利益休戚相關」的人們,以一個共享的名稱所形成的群體,即為「民族」。
進一步說明如下:
(一) 依照Benedict Anderson的說法,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 munity )。
依照Eric J. Habsbawn 的說法,民族是「人為的創造物」( artefact ),是「社會工程的製品」。所以,「民族」是人們精心想像、建構出來的群體。 這種想像並不是憑空而來,不是任意的想像,也不是虛構、幻想,而是依據 生存條件、生活經驗或歷史經驗所想像出來的。
民族既然是想像出來的,就代表它不是自然生成的。所以,一個民族是不是具有所謂「共同的血緣、祖先、歷史、文化」就並不重要,關鍵在於只 要他們「自認為具有共同的血緣、祖先、歷史、文化」就好了。
由此可知,成為一個民族,不在於先天的生物因素,而在於後天的、人為的、文化的創造與想像。 Hobsbawn 認為至今還沒有一致的通論或客觀的標準規則,可以作為民族區分的判 準 。無論是單一的判 準 (如語言、族群性格等),或是交雜各類不同的標準(如結合了語言共居地 共享的歷史經驗及
文化傳統等等),它們都無法成立。
以「美國人」這個民族為例,美國人中可以依「人種」分為:黑種人、黃種人與白種人;依「族群」分,有一般稱為印地安人的原住民,有夏威夷的原住民,有阿拉斯加州的愛斯基摩人等等各種族群。這些不同的種族或族群,他們並沒有「共同的血緣、祖先、歷史、文化」,但是他們卻構成了美國人這個「民族」。
反過來說,美國人原本來自於英國,美國人與英國人 可以說有 「共同的血緣、祖先、歷史、文化」,但是因為母國 (英國)對殖民地不當管理,威脅到美洲移民的經濟利益、政治命運,在美洲的移民終而起來反抗,爭取獨立,成為美國人這個新的民族。
(二) 一個民族,一個想被想像出來的、被建構出的共同體,會被命名,會有一個共享的名稱。有的民族名稱是「跨國家的」或「非國家的」,例如,中華民族(華人)、阿拉伯人是「跨國家的」民族名稱;大和民族則是「非國家的」民族名稱。大部分的民族名稱則是隨著國家的名稱來命名的,例如:新加坡人、日本人、美國人。
一個民族的形成,就在於此 一 民族的成員,在一個共享的名稱下,彼此相互承認共有的身份。他們也就會以此 一 民族名稱,建構出一套有關於「他們擁有共同血緣、祖先、歷史、文化」的論述。
(三)民族與國家
nation一詞中文可翻為「民族」,也可翻為「國家」。基本上,「民族」與「國家」(state)有密切的關係,但在概念上並不相等。簡言之,「民族」與「國家」的差別在於:「民族」是「政治的」與「文化的」的群體,也是「意志的」與「想像的」群體;而「國家」則是「政治的」與「法律的」單位。
何謂「國家」?依據英國學者 Anthony Giddens 的說法:「國家可以被界定為這樣一種政治組織:它的統治在地域上是有章可循的,而且還能動員暴力工具來維護這種統治。」
依此,我們可以了解:
(一) 國家是一種政治組織,它有「主權」。
(二) 國家有一定領主、疆域。
(三) 國家以暴力工具,包括了有政府、行政機關、軍隊、警察、法院、監獄等,對外抵禦外侮,對內維持治安與秩序,實施它的統治。
通常一個民族會組成為一個國家,這種形式,我們稱之為「民族 -國家」(nation-state),其成員的「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較為單純一致。
一個民族也可能形成不同的國家,例如,華人、阿拉伯人就構成不同的國家。因而,其成員就會有「跨國家的民族認同」與「屬國家的民族認同」,例如新加坡人的「華人」身份認同,是「跨國家的民族認同」,但是成為其族群身份的一種;「新加坡人」則為其「屬國家的民族認同」,二種身份認同並不衝突。
就台灣而論,「跨國家的民族認同」/「屬國家的民族認同」 (中國人/台灣人或中華民族/台灣民族)與「國家認同」(中華民國或台灣共和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錯未確認,便構成台灣內部以及兩岸之間有關「統」或「獨」的爭議。
二、 種族 (race):
所謂的「種族」,一般就人類的起源及人類的身體特徵(如膚色、眼球的顏色、 鼻形等 )可以區分出三個人種:
(一) 黑種人:尼克羅人種(Negroid)
(二) 白種人:高加索人種(Caucasoid)
(三)黃種人:蒙古人種(Mongoloid)
人種的分類,以人類學的研究而言,有其科學性與客觀性,但有三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 一 ) 對於 於 人種的分類,除非有人類學的背景知識,否則實際在作分類時會遇到困難,例如印度人究竟屬於白種人、黃種人或黑種人?(依照人類學,印度人屬於白種人)
(二) 一般口語的用法,我們常以「種族問題」涵蓋了所有有關 民族間的問題 、
族群間的問題 。但是若依據上述種族的定義,所謂「種族問題」應當限於:黑種人、白種人與黃種人相互之間的問題。例如,我們可以說美國、南非有黑白種族問題。但是,在很多國家,它們所面對的主要問題,並非「種族問題」,而是「民族問題」或「族群問題」。例如:在台灣,黃種人與白種人或黑種人 之間, 並未構成「種族問題」,台灣有「民族」方面的問題與「族群」方面的問題。
(三)如John Rex所說,「種族本身不能看作行動的原因。」種族或身體特徵上的差異,本來並不會構成什麼問題,只有當身體特徵上的差異,對個人的權益造成影響時,「種族」或身體特徵上的差異才會起作用。
三、族群 (ethnic group)
「族群」是指:在一個國家或民族之中,基於血緣、地緣、文化屬性(如共同的語言、習俗、宗教等等),所建構出、所想像出來的各種次級群體。
(一) 根據以往的統計,全世界由單一民族所構成的國家,不會超過百分之十。也就是說,百分九十以上的國家,其境內都有不同的族群存在。
(二) 以台灣為例,在台灣有「四大族群」之分: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與原住民。近年來,大量來自東南亞各國,統稱為「外勞」、「外 傭 」,已成為第五大族群。
(三) 每一個族群都可以再細分出次級群體(sub-groups),例如閩南人有 漳 、泉之分;客家人有「海陸」、「四縣」等之分;外省人也有各省份之分;原住民又可再細分出各個不同的族。
(四) 人們將自己所屬的群體與 他族作區 分時,常會帶有偏見或刻板印象。用以區別「他族」和「我族」的不同。
(五) 各個族群之中,又可以區分出優勢族群與弱勢族群。
貳、民族主義:
一、民族主義的意義:
所謂「民族主義」(nationalism)是一種政治意識型態,透過象徵符號的建構,它讓一群人自認足以構成一個事實的或可能的『民族』,對此民族身份產生認同,並尋求、促進該民族的獨立、自決、整合、統一或擴張,維護、確保該民族的尊嚴、利益與文化的延續。
依此定義,我們可進一步分析:
( 一 ) 民族主義是一種政治意識型態(a political ideology),也就是說,它是由一套政治信念(a political belief system)所構成,這套政治信念的基本內容如下:
1. 個人與民族:民族主義者大都堅信,個人作為本民族的 一 份子,個人與國家、民族的關係密不可分,禍福與共,休戚相關,是生命共同體。
2. 民族國家(nation-state):本民族應該建立成為單一的國家,也就是說,民族的單位應當與國家的單位合而為一。本民族的成員有權利建立一個國家,成為這個國家的國民,生活在這個國度之中。
3. 獨立與自決:本民族建立成為一個國家之後,要能夠決定自己的命運與前途,既不依賴他族,也不受到他族的控制,本民族、本國家能維持獨立、完整與統一。
4. 尊嚴與利益:本民族的尊嚴、福祉與利益,不容受到他族的傷害,應予確保。
5. 文化與傳統:要維護並延續本民族的文化、傳統、生活方式。
(二)民族主義與民族的關係:民族主義形成了民族
民族主義的作用在於:它讓一群人自認為足以構成一個事實上的或可能的民族。如 Hobsbawn 所說:「簡言之,民族主義早於民族建立。並不是民族創造了國家和民族主義,而是國家和民族主義創造了民族。」Ernest Gellner 也說:「民族主義不是民族自我意識的覺醒:民族主義發明了原本不存在的民族。」
民族主義可以形成一個民族,就是讓其成員對自己的民族產生認同,這種認 同包含了下列各種情感:
1.認同感與歸屬感:
認同感與歸屬感對於形成一個民族至為重要。一個群體所以能構成一個民族,就在於此一群體的成員都預期或相信:群體中的其他成員會將他視為此一群體的 一 份子,會善待他。
認同一個民族,就代表自己的民族身份得到確認,不但確認自己屬於本民族的 一 份子,也得到他人的確認。
對民族有了認同感與歸屬感,民族的成員不但覺得他與目前所有活著的民族同胞連結在一起,也與已逝去的及未出生的民族成員連結在一起。
由此可見,有了認同感與歸屬感,對本民族的人就會有特殊的感情,會覺得親切、溫暖, 不會有疏離 、孤獨的感覺,當然也就不會排斥這個民族,或想逃離這個民族。
反之, 當對原本所屬的民族失去了認同感與歸屬感時,一個人便會想要脫離這個民族。以波蘭的移民為例,他們便寧願留在德國,而不願回到祖國。
2.榮辱感與團結感:
認同自己所屬的民族,就會以本民族的榮辱為個人的榮辱,也會覺得民族中的每一份子應該團結在一起。這種榮辱感與團結感,在自己的民族與 他族作競賽 或比較時,或是受到他族不公平的對待時,會特別的強烈。
3.效忠感與使命感:
是一種以本民族為最高的效忠對象,願意為之犧牲生命、個人私益的感覺。民族主義會使得一個人,對於本民族負有的強烈政治責任感與使命感,覺得個人應為本民族盡一份心力,覺得應該要採取一些行動,為國家民族效
忠。
(三)民族主義的功用:
民族主義可以讓民族的成員採取行動。對外,尋求、維持、促進本民族的獨立、自決,推翻外來統治者,不受外族的侵略,不讓外族傷害本民族的利益與尊嚴,乃至於尋求跨國性的大一統,對外發動擴張性、侵略性的行動;對內,則可以維持本民族的整合與統一,避免國家或民族之內部族群的分裂與鬥爭。
(四)宣揚民族主義的方式:
要形成國家民族意識,成為一個民族,可以透過各種象徵符號來宣揚、型塑民族主義。除了語言、文字之外,象徵符號還包括了:國旗、國歌、國花、以及代表民族或國家的動物等圖騰標記、民族英雄史、無名戰士的紀念碑和墓園等等。
藉著各種儀式、慶典 (如升旗典禮、國慶日等),一方面,可以產生情緒感染
的作用,形成國家民族意識;另一方面,對於帶有民族意識的象徵性符號,也可以產生投射作用。因而,當他族撕毀或焚燒代表我們國家民族的國旗時,那就不只是一塊有顏色的布而已,而是對於我們整個民族的侮辱與侵犯。
基本上,每一個國家都會透過教育與宣傳,宣揚民族主義來維持民族的整合。學校的課程中,無論是歷史課、地理課、憲法課、公民課、乃至於國家語文課,都有這種功能。這些課程可以讓人們形成一種共同的意識或想像:「我們有共同的祖先、血緣、歷史、領域、法律依據、語言、文字」。
而大眾傳播媒體與文化事業,如廣播、電視、報紙、小說、電影、戲劇等都可以用來宣揚民族主義,型塑國家認同、民族認同。
以對民族英雄與愛國者的表揚為例,我們可以把「八百壯士」的事蹟編入歷史教材,也可以將之製作成電影,讓民眾模仿、學習,激發出民族意識、愛國意識。會受到認同與模仿。
一個民族形成的過程中,總免不了有群體之間的對立、衝突與紛爭,這牽涉到群體之間的分分合合,統治與被統治。要成為一個民族,對於這種種過往,就要採取選擇性的記憶與遺忘。以美國人為例,美國的南北戰爭幾乎造成美國的分裂,因而必須靠 教育來彌平 這道傷痕,如 Anderson 說:「一個巨大的教育工業(a vast pedagogical industry)不停運轉地,在促使年輕的美國人將1861年到1865年間的相互敵對,記憶/遺忘(remember/forget)為一場『兄弟』之間的『內戰』,而非---在當時 短期間內 ,曾確實是---兩個主權的民族國家之間的對立。」
我們對照中華民族形成的過程之中,也是充斥 了族際之間 的征戰與殺戮。中國大陸教育部於 2002年新版的《高中歷史教學大綱》中,將岳飛與文天祥排除於「民族英雄」之列,就是要透過教育,將之選擇性的記憶/遺忘為「內戰、兄弟鬩牆、家裡打架的家務事」。
參、民族主義的危險與保留:
一、民族主義的危險:
回顧人類的歷史,民族主義對於民族國家的建立,尤其在去殖民化的過程中,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治意識型態。
但是民族主義有如一把有雙面 刃 的劍,揮舞著它,可以建立起一個獨立自主的民族,實現自治自決的理想,維護一個民族的尊嚴、文化傳統,滿足人們情感上與實質利益上的需求。但是,反過來,它也可能造成流血、殺戮與浩劫。
民族主義的危險性在於:
( 一 )、作為一種政治意識型態,政治信仰系統,民族主義可能造成政治狂熱。有些激進的民族主義者,就成為恐怖活動、暴力活動的支持者,堅信必須藉由暴力的方式才能遂行其政治理想。
(二)、民族主義的內含有其矛盾之處。民族主義的主要內含之一,就是要使民族疆界與國界合而為一。因而,當一個民族受到他族的壓迫時,民族主義的主要訴求在於追求獨立自主。但是一旦達成獨立建國的目標後,民族主義的主要訴求轉為維持民族的統一與完整,對於以「獨立、自主、自決」為目標,冀圖「分裂國家」或「脫離民族者」者,會予以無情的制裁與鎮壓。誠如 Hobsbawn 所說:「於今觀之,要使民族疆界與國界合而為一的理想,恐怕只有野蠻人才做得到,或者說,只有靠野 蠻人 的做法才可能付諸實現。」 此外, 民族主義常會從原本消極的追求、維護民族的獨立、自主、自決、安全、發展,轉而成為侵略性或擴張性的民族主義,要去併吞或征服、歧視、侵略其他的民族。
(三)當我們對自己的民族有了認同與歸屬,相對地,就會感受到自己的民族與他族具有的差異,對其他民族萌生一種「非我族類」的感覺。因而,挑選民族的敵人,辨認民族的敵人,便成為民族主義不可或缺的一個要素。
二、民族主義保留:
雖然民族主義本質上具有危險性,在全球化的浪潮流下,民族主義卻未消退。如果人類社會不得不保有民族主義,我們便應有如下的反思:
( 一 ) 當今有很多跨國性的問題:如環境污染、生態保育、走私、犯罪、疾病等,都有待超越國家民族的界限,由各國共同努力解決。
(二) 為了避免形成排他性的民族主義或擴張性的民族主義,避免仇外的( zeno - phobic)行為或排斥他族、歧視他族的行為,以自由主義的基本理念(如重視每個個體的存在、價值、尊嚴與自主性),作為思想的基礎,或許是一條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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