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屆銘傳文藝獎徵文辦法
一、徵文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二、徵文項目:新詩、散文、小說、攝影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止 四、主辦單位:銘傳大學研發處企劃組(111 台北市中山北路5段250號)
攝影組 (不分組比賽.規格:一律5X7) 第一名/獎金6000元 (至多一名) 第二名/獎金3000元 (至多二名) 第三名/獎金2000元 (至多三名) 優選 /獎金1000元 (至多六名)